寻找解决方案 技术专家的谘询
食品级天然染料、着色提取物和要素

隐私政策

1. 一般规定

本个人数据处理政策是根据2006年7月27日第152-FZ号联邦法律"关于个人数据"的要求编制的,并定义了处理个人数据的程序和确保ECO RESOURCE JSC(以下简称运营商)

1.1. 经营者将其最重要的目标和条件作为其活动的实施,即在处理其个人资料时遵守人和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包括保护隐私权、个人和家庭秘密的权利。

1.2. 本营办商处理个人资料的政策(以下简称政策)适用于营办商可收到的有关网站访客的所有资料 http://eco-resource...c

 

2. 政策中使用的基本概念

2.1. 自动处理个人资料—使用电脑技术处理个人资料;

2.2. 阻止个人数据-暂时终止处理个人数据(除非为了澄清个人数据而需要处理);

2.3. 网站-一套图形和信息材料,以及计算机程序和数据库,以确保它们在互联网上的网络地址可用 http://eco-resource.com

2.4. 个人数据信息系统-包含在数据库中的一组个人数据,以及确保其处理的信息技术和技术手段;

2.5. 个人资料的非个人化-在不使用额外资料的情况下,无法确定特定使用者或其他个人资料主体的个人资料身份的行动;

2.6. 个人数据的处理—在使用或不使用个人数据自动化工具的情况下执行的任何操作(操作)或一组操作(操作),包括收集,记录,系统化,积累,存储,澄清(更新,修改),提取,;

2.7. 运营商-国家机构,市政机构,法人实体或个人,独立或联合其他人组织和(或)处理个人数据,以及确定处理个人数据的目的,要处理的个人数据的组成,与个人;

2.8. 个人数据—直接或间接与网站特定或可识别用户相关的任何信息 http://eco-resource.com;

2.9. 用户-网站的任何访客 http://eco-resource.com;

2.10. 提供个人资料—旨在向某个人或某一圈子人士披露个人资料的行动;

2.11. 个人资料的传播—任何旨在向无限圈子人士披露个人资料(个人资料的转移)或熟悉无限圈子人士的个人资料的行动,包括在媒体上公布个人资料、放置在资讯及电讯网络内,或以任何其他方式提供查阅个人资料的途径;

2.12. 个人资料的跨境转移—将个人资料转移至外国领土,交给外国当局、外国个人或外国法律实体;

2.13. 销毁个人资料—任何因永久销毁个人资料而无法进一步恢复个人资料系统内的个人资料内容的行动,以及(或)因销毁个人资料的主要载体而作出的行动。

 

3. 运营商可能会处理用户的以下个人数据

3.1. 姓,名;

3.2. 电邮地址;

3.3. 电话号码;

3.4. 地址;

3.5. 照片;

3.6. 网站上还使用互联网统计数据(Yandex Metric和Google Analytics等)收集和处理有关访问者的匿名数据(包括cookie)。

3.7. 上述数据,以下在政策文本中称为,是由个人数据的一般概念组合而成的。

 

4. 处理个人资料的目的

4.1. 处理用户个人数据的目的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通知用户;缔结,执行和终止民法合同;为用户提供访问网站上包含的服务,信息和/或材料的机会。

4.2. 运营商还有权向用户发送有关新产品和服务,特别优惠和各种活动的通知。 用户可以通过向操作员发送电子邮件来拒绝接收信息性消息er@eco-resource.com 标有"拒绝有关新产品和服务以及特别优惠的通知"。

4.3. 使用互联网统计服务收集的非个性化用户数据用于收集有关用户在网站上的操作的信息,提高网站及其内容的质量。

 

5. 处理个人数据的法律依据

5.1. 只有在用户通过网站上的特殊表格独立填写和/或发送用户个人数据时,运营商才会处理用户的个人数据 http://eco-resource.com . 通过填写适当的表格和/或将其个人数据发送给运营商,用户同意本政策。

5.2. 如果用户的浏览器设置允许此操作,则操作员处理有关用户的非个性化数据(启用了cookie的保存和JavaScript技术的使用)。

 

6. 收集、储存、转移及其他处理个人资料的程序

运营商处理的个人数据的安全性通过实施必要的法律,组织和技术措施来确保,以完全符合个人数据保护领域现行立法的要求。

6.1. 营办商确保个人资料的安全,并采取一切可能措施,排除未经授权人士查阅个人资料。

6.2. 在任何情况下,用户的个人资料绝不会转移给第三方,除非与现行法例的实施有关。

6.3. 如果个人数据不准确,用户可以通过向运营商发送通知到运营商的电子邮件地址来独立更新它们er@eco-resource.com 标有"更新个人资料"。

6.4. 处理个人数据的期限是无限的。 用户可以通过向运营商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电子邮件通知,随时撤销对个人数据处理的同意er@eco-resource.com 标有"撤回同意处理个人资料"。

 

7. 个人资料的跨境转移

7.1. 在个人资料的跨境转移开始前,营办商有义务确保拟向其境内转移个人资料的外国对个人资料当事人的权利提供可靠的保障。

7.2. 在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外国领土上进行个人数据的跨境转移,只有在个人数据主体书面同意其个人数据的跨境转移和/或执行个人数据主体作为一方的

 

8. 最后条款

8.1. 用户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与运营商联系,以获得有关处理其个人数据的感兴趣问题的任何澄清er@eco-resource.com ...

8.2. 本文件将反映运营商个人数据处理政策的任何更改。 该策略无限期有效,直到它被新版本取代。

8.3. 该政策的当前版本可在互联网上免费获取,网址为 https://eco-resource.com/politika-privatnosti/

向上
Мы используем куки, чтобы пользоваться сайтом было удобно